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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1. 本中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其结果判定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受经济利益或其它利益影响。
2. 本中心对所检测评价的检验报告,以检测数据为唯一依据,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为衡量标准,保证其结果准确、科学、公正。
3. 中心对所有客户提供的检测服务,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委托检验合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对客户的检测技术资料和数据负责保密,并保证不将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成果用于本单位开发工作。

质量方针
本中心按照《评审准则》要求,立足于公正性地位开展检验服务。本中心在卫生防病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数量发生矛盾时,坚持质量第一。我们的方针是:质量第一、科学、公正,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公正无私、光明磊落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科学的手段和科学的方法是我们遵循的原则:数据准确、结果可靠是我们的永恒追求;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是我们的职责。

质量目标
1. 控制性目标: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正确、及时出具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按中心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对检测工作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盲样考核做到参加项目符合率达99%以上。分析中原始记录出错率低于1%,检验检测报告正确率大于99%,客户满意率大于95%。不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2. 突破性目标:创造条件,不断完善质量体系,提高实验室人员的整体素质,力争使本中心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检验检测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实验室的先进水平,在某些方面甚至能达到更高层次实验室水平。

质量承诺
1. 全体人员坚持以法律为准则,以质量为第一的工作方针,对来样一视同仁,确保检测数据公正、科学、正确,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服务。
2. 本中心所有检测坚持科学、公正的态度。检测工作不受行政领导干预,也不受关系、部门、经济利益或其它利益的影响,中心领导承诺不对检测工作进行干预;
3. 本中心专用仪器设备符合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要求并溯源到国家基准,检测能力满足开展检测项目的需要。
4. 本中心检验人员经过相应专业培训和教育,能独立履行本职工作,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本中心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
5. 本中心不受外界影响和行政干预,认真履行为客户保密和保护客户所有权的义务,不得利用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从事开发和咨询。
6. 本中心对客户的申诉,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理。